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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经营散装食品要注意什么?
答:经营散装食品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直接接触散装食品的经营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明,其次索要供货商资质信息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然后具备盛放散装食品的干净容器和设备,并在容器或设备的显要位置公示散装食品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要求、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要做好散装食品的防尘防蝇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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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各类市场主体每年年报公示的时间及方式是怎样的?
答:一、年报公示的主体范围凡上一年度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二、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三、年报方式1.网上填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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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具备: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场所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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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问: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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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问: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还分别对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收养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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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有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可以参考操作?
有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可以参考操作?答:案例1:机电伺服电子助力器 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 企业分析国内外电子助力制动系统的现状以及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技术的发展前景,提出了该项目研发目标,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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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答: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主要目的是减少企业10月份申报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增加企业资金流,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还需与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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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有哪些?
答:1、基础减振、管道外壳阻尼、软连接2、消声器3、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厂房隔声4、吸声喷涂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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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生产费用与研发费用混在一起不能准确核算等情形,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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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主要产噪设施有哪些?
答:泵、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发电机、振动筛、球磨机、破碎机、切割机、汽轮机、磨煤机焚烧炉、排气放空设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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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
答:严格定义来说,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发动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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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不设起付线,按6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另外,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和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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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申请患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提交材料主要有:1.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已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患者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按规定填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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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重病患者申请及认定流程是什么?
采取本人提出申请和乡镇进行审查的方式进行,县级以上民政、医保、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救助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认定流程是:一是个人申请。患者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二是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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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
答:一是具有我市户籍,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二是未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三是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患者本人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2.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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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及医疗救助有什么政策依据?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的《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临民〔2023〕24号),自2023年5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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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七)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请问这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哪些?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七)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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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是指哪些?
答: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包括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包括参照住院和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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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贸企业是否所有动火作业都需制定作业方案,还是根据现场风险选择是否制定?
工贸企业应根据现场风险确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如果是动火作业应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制定作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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