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
查看详情→《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如有需要可以登录民政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统计用区划代码是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调查的区划范围。统计用区划代码是以行政区划代码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的,是为统计调查服务的
查看详情→为了消除春节假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从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对部分月报(如规模以上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经济效益等数据)不单独开展1月份统计数据的调查,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这一做法是依法通过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予以规定的
查看详情→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世界各国GDP数据都不是一锤定音,一次核算就固定不变,必须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GDP数据需要大量的基础资料进行核算,基础资料获得的越充分、质量越好,GDP数据的准确性越高,越能比较好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GDP初步核算时,各国主要利用进度统计资料,采用相关指标推算的方法进行,是因为初步核算数据通常更注重时...
查看详情→1.查询渠道。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标准”栏目—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2.使用指导。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
查看详情→答:涉外调查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请您参考我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网上办事—涉外调查管理或参考国家统计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https://swdc.stats.gov.cn)
查看详情→大中小微型企业与规模以上企业是两种不同的划分标准,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需要根据企业及其所属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工业企业为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显然理论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是大、中、小、微型企业的任何一种。例如,一家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从业人员15人的工业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也...
查看详情→答: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通过城乡划分代码确认所在地域是...
查看详情→答:我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始于1985年。当时为了适应建立国民生产总值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报告中首次规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统计局的报告(国办发〔1985〕029号)。2003年,在2002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原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进行了调整,印发《国家统...
查看详情→答:我国季度GDP核算是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式,即先核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各行业的季度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增加值,再分别加总得到季度现价GDP和不变价GDP。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推算法以及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等方法。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每季度发布的季度核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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