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林地的种类包含那些?
答:森林法规定,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林地划分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和其他林地,将其他林地细分为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迹地、苗圃等...
查看详情→
-
【文字】口腔种植如何收费?
答:《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26号)要求医疗机构规范执行价格政策和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
查看详情→
-
【文字】生育报销政策?
答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医保支付限额统一为3000。均不区分胎次
查看详情→
-
【文字】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答: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普通门诊就医范围扩大为参保地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市内、参保县区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查看详情→
-
【图文】企业退休、城镇无用人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城市奖扶-移动端申请操作手册
1.信息填报1.1 首页第一步,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中打开医疗服务,便民服务一栏中点击“城市奖扶申报”应用,点击“继续访问”,进入城市奖扶首页。1.2 填写本人信息第二步,阅读城市奖扶须知,点击“立即填报”。阅读了解申报流程说明,点击“确认”按钮。填写“本人信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需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
【文字】生育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答: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登记:1.“爱山东”APP或“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2.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查看详情→
-
【文字】生育登记的对象有哪些?
答:1.凡生育子女的人口,均应办理生育登记。2.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查看详情→
-
【文字】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储存的企业在粮食仓储方面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储存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减少粮食储存损耗。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查看详情→
-
【文字】粮食收购企业是否需要上报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查看详情→
-
【文字】粮食经营者具体包括哪些?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查看详情→
-
【文字】经营散装食品要注意什么?
答:经营散装食品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直接接触散装食品的经营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明,其次索要供货商资质信息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然后具备盛放散装食品的干净容器和设备,并在容器或设备的显要位置公示散装食品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要求、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要做好散装食品的防尘防蝇等安全措施。
查看详情→
-
【文字】各类市场主体每年年报公示的时间及方式是怎样的?
答:一、年报公示的主体范围凡上一年度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二、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三、年报方式1.网上填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2...
查看详情→
-
【文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具备: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场所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查看详情→
-
【文字】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问: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查看详情→
-
【文字】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问: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还分别对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收养作出了规定
查看详情→
-
【文字】有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可以参考操作?
有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可以参考操作?答:案例1:机电伺服电子助力器 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 企业分析国内外电子助力制动系统的现状以及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技术的发展前景,提出了该项目研发目标,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
查看详情→
-
【文字】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答: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主要目的是减少企业10月份申报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增加企业资金流,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还需与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
查看详情→
-
工业企业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有哪些?
答:1、基础减振、管道外壳阻尼、软连接2、消声器3、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厂房隔声4、吸声喷涂5、其他
查看详情→
-
【文字】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生产费用与研发费用混在一起不能准确核算等情形,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