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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什么是专项社会救助?
问:什么是专项社会救助?答: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其他救助帮扶。其他救助帮扶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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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养老机构备案前需要通过消防检验吗?
问:养老机构备案前需要通过消防检验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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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养老机构是怎样定义的?如何备案?
问:养老机构是怎样定义的?如何备案?民政解答: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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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或给予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可享受哪些救助内容?
问: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或给予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可享受哪些救助内容?民政解答: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自确认之日次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审核确认给予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可按规定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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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如何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问:如何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民政解答:1、配偶;2、未成年子女(含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下同);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和18周岁以上的重病、重残及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等);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能独立生活的35周岁以上子女和35周岁以下成年已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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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有没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的优待政策?
问:有没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的优待政策?民政解答:有,对低保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重病患者、重残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可通过下列方法之一提高他们的救助水平:(一)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增加救助金;(二)对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按当地分类施保额度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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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民政系统惠民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
问:民政系统惠民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民政解答:民政系统主要围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落实相关惠民政策。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原民政部门承担的大病救助已划转医疗保障局,受灾人员救助已划转应急管理局;社会事务领域主要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高龄津贴的审核发放;养老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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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国内公民在哪里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问:国内公民在哪里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民政解答:(一)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和孤儿的,在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非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有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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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
问: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民政解答:需要补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原结婚证(信息不一致的)和应当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河东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补证。具有河东区户籍,1950年5月1日以来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丢失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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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3】3号)之规定,目前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78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42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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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问: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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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问: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还分别对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收养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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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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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对象标准是什么?
答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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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城乡低保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河东区户籍或居住在河东区的居民,家庭收入(或减去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低于河东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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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特困人员供养申请条件是什么?
具有河东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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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
自2023年1月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71元、683元。城市低保金额按照家庭收入实行差额发放,农村低保金按照548元、553元、558元、593元、638元、683元六个档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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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是:①.重残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验证材料为由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②.重病指参照临沂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相关规定,符合本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并已享受报销。验证材料为医保部门出具的重特大疾病信息查询回函(附件1)。③.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依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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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特困人员供养的救助标准是多少?
自2023年1月起,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33元、888元。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自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47元、484元、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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