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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7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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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

民政解答:

需要补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原结婚证(信息不一致的)和应当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河东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补证。

具有河东区户籍,1950年5月1日以来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丢失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可以补(换)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结婚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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