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如何加强大棚作物培育管理?
注意通风换气,特别是雨过天晴,及时揭膜,降低棚内温湿度。同时,注意加强病虫防治;做好露地蔬菜瓜果的培育管理,及时追肥,中耕除草,防病治虫
查看详情→
-
【文字】如何宣传管理农村秸秆禁烧?
充分利用横幅、村喇叭、微信群、发放《致广大农民关于秸秆禁烧的一封信》、与农户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法规、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使“露天秸秆焚烧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观念家喻户晓,让秸秆禁烧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得到落实
查看详情→
-
【文字】秋季田间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要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主动与气象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同时要做好防灾减灾预案,提高预防意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做好浇水,施肥工作,玉米重点要做好防控叶斑病、黏虫、玉米螟等病虫害和肥水管理等工作;水稻重点做好水浆管理、施用穗肥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查看详情→
-
【文字】如何鉴别假化肥?
观外形:抓一把化肥放在桌上仔细观察,如果颗粒呈现圆形而且大小一致,一般是真化肥。假化肥由于加工过程中搀假或加工设备简陋等原因,颗粒形状不一,碎粒现象严重;听声音:抓一把化肥,在1.5米高处松手,让化肥自由下落。落地声音尖细的,一般为假化肥;看体积,比重量:真化肥的比重一般比假化肥大,同是重量的化肥,真化肥体积小大;识包装:正规厂家生产的化肥,包装袋上有生产许...
查看详情→
-
【文字】取用地下水源如何办理取水许可证?
申报取水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一、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到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得取水申请批复。二、依法依规凿井获得取水申请批复后方可凿井,并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三、申请验收试运行1个月后,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申请组织对取水项目的自备井及运行情况等资料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法律依...
查看详情→
-
【文字】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未缴纳补偿费”是怎么排查认定的?
(一)、认定依据1、《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3、《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 号)。5、《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6、《山东省水土保持...
查看详情→
-
【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所包含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有哪些?
1、“未批先建”。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审批部门)批准。2、“未批先变”。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批准或其他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批准,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或随意新设弃渣...
查看详情→
-
【文字】涉河项目备案需要那些材料?
1.项目法人要求渉河涉堤审批的申请文件;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可研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复);3.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4.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5.专家组意见
查看详情→
-
【文字】河湖“清四乱”是指什么?
水利部自2018年7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问题。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等问题。乱堆主要包括:...
查看详情→
-
【文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年?
答:男30年 女25年
查看详情→
-
【文字】什么是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湖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我区于2017年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河流、水库全覆盖
查看详情→
-
【图片】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有哪些支持政策?
查看详情→
-
【文字】电子的不动产证和纸质的不动产证效力一样吗?
效力一样。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 号),电子不动产权证与纸质不动产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查看详情→
-
【文字】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答:(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而造成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水体旁的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5)森林砍伐,水土流失;(6)因过度开采,产生矿山污水
查看详情→
-
【文字】如何做好《处罚办法》的贯彻落实?
答: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释义解读、专题培训、宣传普法等工作,为《处罚办法》落实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做好解读培训。确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处罚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依法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二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指导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开展“送法入企”,积极宣传《处罚办法》修订情况,让企业和广大群众深刻体会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查看详情→
-
【文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处罚权有哪些?
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限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查看详情→
-
【文字】《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修订中有哪些考虑?
答:《处罚办法》修订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妥善处理《处罚办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作为行政处罚法的下位法,《处罚办法》原则上对行政处罚法已明确的事项不作重复规定。但考虑到《处罚办法》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为了便利基层执法人员学习使用,日常执法中实现“一本在手、应有尽有”,《处罚办法》修订中适当引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执法常用事项作出细致全面的规定...
查看详情→
-
【文字】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工作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国早已通过立法制定系列标准防治大气污染。国家优化产业结构,针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强制要求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的使用,推动煤电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并着力发展清洁能源。不仅如此,国家及各级政府还专门优化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同步优化用地结构,综合治理城市扬尘。同时不断加强督察巡查,严格依法监督...
查看详情→
-
【文字】哪里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
答: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构服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