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临沂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平台使用指南
查看详情→
-
【图解】“交地即发证”的阶段有哪些?
查看详情→
-
【文字】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就诊的,应当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受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但是因急诊、抢救等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查看详情→
-
【文字】医疗费用票据丢失,如何办理手工报销?
答:参保人就医费用原始发票丢失的,参保人可以提供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应作出不重复报销、不重复享受待遇的书面承诺,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提供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果有电子发票,重新打印即可
查看详情→
-
【文字】意外伤害情形,如何办理手工报销?
答: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外伤人员身份认证,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参保人须额外提供病历复印件、《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等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查看详情→
-
【文字】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答:参保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的50%享受检查费补助(备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其他基本医保相关待遇)
查看详情→
-
【文字】女职工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答: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享受。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参保职工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
查看详情→
-
【文字】如何办理涉外调查许可证,对公司资质有什么要求?
答:涉外调查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请您参考我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网上办事—涉外调查管理或参考国家统计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平台(https://swdc.stats.gov.cn)
查看详情→
-
【文字】大中型企业一定是规模以上企业吗?
大中小微型企业与规模以上企业是两种不同的划分标准,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需要根据企业及其所属行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工业企业为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显然理论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是大、中、小、微型企业的任何一种。例如,一家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从业人员15人的工业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也...
查看详情→
-
【文字】统计上如何确定城镇和乡村?
答: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通过城乡划分代码确认所在地域是...
查看详情→
-
【文字】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的发布与修改?
答:我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始于1985年。当时为了适应建立国民生产总值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报告中首次规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统计局的报告(国办发〔1985〕029号)。2003年,在2002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原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进行了调整,印发《国家统...
查看详情→
-
【文字】我国如何核算季度GDP?
答:我国季度GDP核算是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式,即先核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各行业的季度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增加值,再分别加总得到季度现价GDP和不变价GDP。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推算法以及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等方法。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每季度发布的季度核算说明
查看详情→
-
【文字】GDP增长率是如何计算的?
答:GDP增长率通常指的是GDP不变价增长速度,它等于当期的不变价GDP除以上年同期同基期不变价GDP再减去100%。其中,我国不变价GDP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法,即先核算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再将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加总得到不变价GDP。不同行业的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如物量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缩减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年度和季度核算说明
查看详情→
-
【文字】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那些材料?
答: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三条-第十七条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该提交以下材料: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
查看详情→
-
【文字】医疗机构的名称有什么命名规则?
答:医疗机构名称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名称中地域名的区域范围超过审批机关管辖区域范围的,应当逐级报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原则上只核准一个地域名称。含有“中心”“总”字样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识别名称中含有“中心”等字样的,由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人民医院”“省立医...
查看详情→
-
【文字】审批的医疗机构需要什么时间校验?
答: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四)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查看详情→
-
【文字】特种作业证过了有效期或有效期内忘了复审怎么办?
答: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一般是六年,三年需要复审,复审时间之前需提前三个月报名参加复试培训考试,逾期没有复审的证件作废,逾期三个月的无法补审。证书复审需要联系证书上的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组织复审。证书超过有效期或证书因未复审而作废的,需要重新学习、考试
查看详情→
-
【文字】烟花爆竹如何安全储存?
答:1、烟花爆竹产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仓库。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控制范围应为-20℃~45℃,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50%~85%;库房内应配有温、湿度计,并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应适时做好库房通风、防潮、降温处理,环境湿度较高的地区应设除(去)湿设备。2、仓库内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平码堆放;堆垛与库墙之间宜留有大于等于0.45米的通风巷,...
查看详情→
-
【文字】医用酒精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乙醇溶液按体积比含乙醇≥24%就属于危险化学品。医用酒精的浓度为75%,因此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医用酒精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