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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办理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加分学生在区内上学的。持《审批表》及身份证到加分学生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关系所在乡镇的便门服务中心卫健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在《审批表》上加盖乡镇公章,并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然后将《审批表》及《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交回学校即完成办理。加分学生在区外上学的。持《审批表》及身份证到加分学生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关系所在乡镇的便门服务中心卫健窗口,经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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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社会福利场所冬季取暖用燃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还是非居民价格?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解释,社会福利场所做饭等生活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取暖用气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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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粮食收购企业以什么方式进行备案?
答: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可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以向收购地备案办理部门提交《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的方式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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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哪些情况需要变更备案?
答: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7日内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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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中考加分时,需携带《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申请审批表》,这些证明和证件到哪些部门开?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到加分学生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关系所在乡镇的便门服务中心卫健窗口进行办理,《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申请审批表》在加分学生所在学校领取。开具证明的时候需要携带加分学生母亲或父亲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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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粮食收购企业什么时间进行备案?
答: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从事粮食收购前或者收购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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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企业向其他企业购买粮食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粮食收购是指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或者粮食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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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居民小区物业公司既收取物业费,又收取停车服务费,是否合法?
答:合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费,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由承租人、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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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符合生育政策的如何开具终止妊娠计划生育证明?
对于符合生育政策因医学需要须终止妊娠的,到计划生育管理地所在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卫健窗口开具《河东区符合生育政策准予终止妊娠审批表》,后到区卫健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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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粮食经纪人收购粮食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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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河东区工业强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品质河东”战略,加快工业强区建设,培育具有河东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切实增强我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二、《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依据《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临沂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临沂市工业振兴“十个一”纲要》等文件精神,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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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在河东区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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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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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是多少?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5月4日公布的2023年第1季度全市低保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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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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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什么是“人民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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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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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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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律师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7年,省司法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对律师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但为了简政放权,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2019年6月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决定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等。对于律师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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