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答: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等;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答: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答:可以,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省通办
答:不可以,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答: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答:不需要到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对结婚迁移,无论是省内迁移还是跨省迁移,当事人只需要到被投靠人户口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对于符合条件的,由迁入地派出所联系迁出地派出所进行网上迁出,然后迁入地办理落户
答:可以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答:首次申请领取身份证的免费,到期换领的收费20元,损坏换领或者丢失补领的收费40元,临时身份证收费10元
答:不同年龄段的人办理的身份证的有效期间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