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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是不是办上了就一直享受?

    答:低保不是“终身制”,当在保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时,低保也要随之进行调整,及时作出保障对象增加、减少或取消待遇和低保金的增加、减少或停发等审批决定。对于低保不予批准和停发低保金的,都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咨询科室:河东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咨询电话:0539-8382912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民政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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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且已拆开,还能存档吗?

    答: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对此,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咨询科室:就业促进股、档案管理股咨询电话:0539-8382520、0539-8381766咨询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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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补贴有哪些?

    答: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补贴主要包括: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见习补贴等,具体政策规定可咨询河东区人社局。咨询科室:就业指导服务股、创业指导服务股、就业促进股咨询电话:0539-2109727、0539-2109730、0539-8382520咨询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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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的资料?

    答:需要补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原结婚证(信息不一致的)和应当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河东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补证。具有河东区户籍,1950年5月1日以来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丢失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可以补(换)领结婚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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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具有河东区户籍或居住在河东区的居民,家庭收入(或减去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低于河东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城乡低保。补贴标准:自2024年1月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32元、745元。城市低保金额按照家庭收入实行差额发放,农村低保金按照610元、615元、620元、655元、700元、745元六个档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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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户籍能在本地领结婚证吗?

    答:异地户籍可以在本地办理结婚登记,按以下办法办理: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方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平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平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发布下周预约号。当事人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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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缴纳社保费吗?

    答: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咨询科室: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基金征缴股咨询电话:0539-8383613咨询地址:区市民活动中心B08-09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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