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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0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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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具有河东区户籍或居住在河东区的居民,家庭收入(或减去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低于河东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城乡低保。补贴标准:自2024年1月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32元、745元。城市低保金额按照家庭收入实行差额发放,农村低保金按照610元、615元、620元、655元、700元、745元六个档次发放。

特困人员申请条件:具有河东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补贴标准:自2024年1月起,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969元。照料护理补贴按照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自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47元、484元、201元。

咨询科室:河东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咨询电话:0539-8382912

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民政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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