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高频咨询事项大解答 > 第一期 > 正文
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且已拆开,还能存档吗?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答: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对此,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咨询科室:就业促进股、档案管理股

咨询电话:0539-8382520、0539-8381766

咨询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