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630 | 公开目录: | 临东政办发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办发〔2023〕11号 |
临东政办发〔2023〕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现将《河东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驿(一)站办”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实现基层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基层政务服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供给、提升水平,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实效”,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快办、易办、好办转变,不断丰富拓展“驿(一)站办”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的内涵与外延,持续擦亮河东特色政务服务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驿站资源力量。
1.明确驿站管理主体。将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纳入“驿(一)站办”网格化服务体系,既发挥其点上的政务服务功能,又明确其面上对辖区内驿站的管理职能。各镇街要主动扛牢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驿站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定,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备案后执行,并限期完成制度上墙。需出台的配套管理制度清单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制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2.调整优化驿站布局。结合现有驿站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市场主体密集度、人群覆盖面等因素,由镇街提出调整优化驿站布局的具体方案,报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3.规范驿站人员配备。将全区现有的53个驿站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由区级统筹选配工作人员的18个驿站为一类驿站,由镇街自行选配工作人员的35个驿站为二类驿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针对18个一类驿站制定具体的人员选配标准和选配程序,针对35个二类驿站提出人员选配建议,由镇街在规定时间内选配到位。建立一类驿站人员选配调整备案机制,最大限度保持驿站工作人员稳定性。加强驿站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科学制定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工资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固定学习日”、定期集中培训等制度,加强业务、礼仪培训,不断提高驿站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二)丰富驿站服务供给。
4.编制三张事项清单。结合前期驿站运行情况,围绕企业群众切实需求,梳理形成“能办”事项清单,由镇街村居进行广泛宣传,真正做到群众知晓、就近办理。将河东区政务服务平台全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除“能办”清单已覆盖的事项外,全部转入形成“帮办”事项清单,由驿站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间内帮办代办。及时收集记录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超出驿站服务范围、不能办理的事项,梳理形成“办不成”事项清单,提交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20日前)
5.充实驿站涉企服务职能。“驿(一)站办”加挂企业服务中心牌子,驿站工作人员全部兼任营商环境专员,统一赋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能,负责全面摸排梳理本驿站服务范围内市场主体情况,定期开展“一联三送”活动(“一联”即联系市场主体,“三送”即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排查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11月底前)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书屋等,进一步拓展驿站服务承载范围,突出服务实效,打造企业群众身边的便民服务平台。综合考虑驿站主客观条件,合理增配社保业务一体机、纳税业务一体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一体机、自动存取款一体机、燃气水电费自助缴纳机等自助办理设备,逐步拓展“自助办”范围,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明办、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东区税务局等,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20日前)
在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一类驿站实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卫生许可办理全覆盖,通过镇街、村居的广泛宣传发动,推动上述3个事项全方位、全过程下沉办理,逐步带动更多涉企服务事项下沉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卫生许可下沉办理要按照驿站服务范围做到应办尽办,确保工作任务不向区级上交,办理情况纳入对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便利度指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提升驿站服务水平。
6.零基础办成事。突出“能办”事项和部分高频“帮办”事项,统一办理标准,以“最小颗粒度”为单位,逐项梳理细化各个办理环节,编制“零基础”标准化模板,明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和审查要点,方便驿站工作人员“照单办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7.强化数字赋能。搭建区镇村三级联动“云客服”智能平台,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远程连线指导。坚持群众视角,打造智能办事导引平台——“数字政务门牌”,结合帮代办业务,提升“就近办”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8.彰显个性特点。遵循“专业”“时尚”要求,统一“驿(一)站办”标识标志,安装设置空调、排椅、沙发等,配备雨伞、打气筒等便民工具,提供免费wifi和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各镇街要按照“一镇街、一特色、一品牌”的要求,深挖自身特色优势,打造独具魅力的地域政务服务品牌,提升驿站辨识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群众认同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调度监督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靠上抓好落实;要发挥驿站平台作用,做好与本职工作结合文章,打造具有河东特色的基层政务服务品牌。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主动认领任务,全面抓好落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范围,“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对各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改革成效;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驿站品牌影响力。
附件:“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巩学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卫俊岩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何建方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 王鹏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运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左振山 区法院副院长
赵峰青 区残联党组书记
邢 璐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世英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孙家春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孝圣 区大数据局党组书记
史兰坤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丽丽 区民政局局长
褚言强 区司法局局长
李凤凯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东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丰松 区水务局局长
张维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桂波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王洪慧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善良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张立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云霞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丁 一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海青 河东区税务局局长
张鹏 临沂供电公司河东客服中心主任
刘世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郭 家 九曲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圣国 汤河镇镇长
娄燕飞 郑旺镇镇长
刘柯含 八湖镇镇长
朱孟涛 汤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晓玲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王鹏飞同志、刘世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媒体解读: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字解读: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驿(一)站办”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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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河东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联系人:刘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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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83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