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093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14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发〔2022〕2 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临东政办发〔2022〕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和市下达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岗位、人员、资金、管理,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22年全区创设288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岗位232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560个。2023-2025年,根据省市下达我区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镇街目标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

二、开发管理

(一)开发管理主体。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市、区负总责,镇街具体落实,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市负责整体推进,区负责政策细化、资金筹集与岗位开发;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二)岗位开发类型。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型。镇街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环卫保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三)开发管理流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区统一组织,镇街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如出现空岗情况,镇街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补充。

三、组织实施

(一)做好调查摸底。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各镇街应整合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组织人员走访调查上岗需求,并建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

(二)定向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各镇街应统筹社区岗位需求,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目录,明晰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

(三)规范组织上岗。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按季度(或半年)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组织各镇街、社区开展公益性岗位报名安置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

(四)兑现扶持政策。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不低于60元/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

(五)全程精准管理。加强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的信息发布、人员报名、审核公示等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应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加强人员、岗位、资金的综合管理,及时更新人员情况,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实行市级统筹,区负总责,镇街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确保任务完成。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作为就业督导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导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文件下载
    word下载 pdf下载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