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5/2021-0000086 | 公开目录: | 决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4-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科技局 |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河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来抓,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区科技局拟定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
2、《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3、《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0﹞26号)
4、《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4大部分,共20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区域创新水平。围绕推动实施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布局建设产业联盟、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农业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第二部分,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围绕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和奖补力度、支持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研发主导地位、实施知识产权驱动工程等4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第三部分,实施英才汇聚行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围绕强化高端人才支撑作用、遴选培育凤凰英才、加强企业家培训等3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第四部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质的创新环境。围绕设立区级创新发展资金、合作共建创新生态系统、创立沂蒙校地科技合作驿站、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领导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