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dsjj/2021-0000047 | 公开目录: | 决策草案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大数据局 |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市关于智慧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建、智慧便民的总体要求,通过推进社区(村居)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打造符合我区实际、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村居),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智慧化的社区(村居)管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目标,以“大数据+”为创新手段,以数字乡村建设大数据创新应用为重点,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村居)管理模式,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6个智慧社区试点,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到2025年底,在全区建成不低于30个智慧社区,支撑实现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社区医疗、家政、养老、残疾人托养等社会化的民生服务不断完善,基层智慧党建取得显著成效,网格化、大共治管理模式加快成熟推广,构建“1+3+X”模式,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三大功能(视频汇聚、居民服务、社区管理)为基础,X个社区特色版块,区、镇(街道)、社区(村居)三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智慧化的社区(村居)管理模式。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层级负责。智慧社区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政府对智慧社区建设和发展要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区级负责顶层设计,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镇街和各有关方面负责区域规划,承担建设任务。
2.集约建设、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社区(村居)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信息孤岛,通过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实现各类信息化项目共享和有效对接。
3.以人为本,突出特色。智慧社区(村居)建设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确定符合社区(村居)实际和特点的建设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村居)建设中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和奖补资金等措施,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进入,强化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5.因地制宜,安全可控。鼓励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按照智慧社区指标建设推动传统领域功能拓展和社区(村居)建设,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
三、建设模式
根据各类智慧应用的服务对象、市场成熟度、操作可行性、技术安全性、数据保密性、财政投入规模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综合采用政府投入、市场运作等多元化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1.基础设施方面,对于社区和小区已有的各类基础设施,充分利旧复用,试点智慧社区需要新建和购置的基础设施设备采取镇街、社区共建模式,由试点社区和所属镇街财政承担。
2.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软件平台由区级财政统一建设,各社区推广使用,适合市场化运营的项目由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运营。
四、建设方向
通过推进社区(村居)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当地实际、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村居)。智慧社区建设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DB37/T3890.3-2020)、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智慧社区运营管理规范》,规定建设任务完成权重不低于70%。
1.文化教育类智慧社区(村居)。通过共享文化设施、综合服务在线管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文化教育类设施利用度和居民满意度。
2.养老服务类智慧社区(村居)。通过软硬件相结合的数字社区(村居)平台,在独居老人重点监控等方面提供智慧化手段,提升社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3.创业服务类智慧社区(村居)。通过电商、直播等资源接入,对社区(村居)内创业的集体和个人提供孵化支撑和创业服务,提升社区(村居)居民就业服务水平。
4.产业发展类智慧社区(村居)。在有本地农产品、当地特产的社区(村居),打通农产品的对外销售渠道,提供实时便捷的价格信息,全面带动本地农产品销量。
5.乡村旅游类智慧社区(村居)。在有景区、景点、民宿等资源的社区(村居),实现旅游资源的整合推广,带动当地旅游发展。
6.绿色低碳类智慧社区(村居)。在建筑低碳节能、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循环利用、光伏地热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碳中和”和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7.党建特色类智慧社区(村居)。以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基层党建精准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精细化水平,实现精细化网格管理,推动党建工作线上线下相互融合促进。
8.其他特色类智慧社区(村居)。在综合治理、智慧安防、医疗服务、便捷出行、共建共享等方面,形成个性化、特色化的智慧社区(村居),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五、重点工作
(一)加快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小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千兆示范”,不断提升社区住户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入户光纤速率不低于200M。大力推进移动网络建设,实现室内外区域、楼梯电梯、地下空间手机信号无缝覆盖,逐步扩大小区公共区域WIFI无线网络覆盖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商用进程,超前布局下一代基础设施。完善小区综合布线系统,统一部署各类数据传输网络,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接入需求。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河东广电网络公司、河东移动公司、河东联通公司、河东电信公司
2.扩大小区物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机械式水、电、气、暖计量装置改造升级,加快远程控制及线上缴费系统建设。推进电动自行车及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普及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分类箱、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缴费及信息查询一体机、环境监测设备等智能化终端设施,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进小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等系统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鼓励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病患人群配备电子辅助终端,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健康医疗信息化服务支持,探索与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的实时联动。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推进小区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小区入口、地下停车场及楼宇智能门禁设施建设,实现人员、车辆有效管理。推进周界防范报警系统建设,构筑社区安全防护屏障。推进社区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小区公共区域安全有效管理,防止高空抛物等侵犯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推进电子巡更系统建设,提升小区物业巡更质量。提高楼道烟雾传感、居家燃气泄漏等报警装置的安装率,探索、实现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提高火灾事故预防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东公安分局、河东消防大队
(二)推进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4.加快推进社区生活智慧服务圈建设。针对智慧社区服务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对各类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充分利用、广泛开发,发挥市场化机制,利用各类APP应用平台,在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基础上,为社区居民提供足不出户、随时随地“一站式”服务。建设社区服务APP平台,创新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提供家政、维修、餐饮、娱乐、购物、教育等服务信息搜索、预约、支付、评价功能,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建立完善社区生活服务智能配送体系,提升配送效率,完善“最后一百米”配送管理,实现社区级即时配送。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局
5.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向社区(村居)延伸,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社区自治”的社区服务创新模式。利用“爱山东”APP河东分厅进一步整合和开发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使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社区医疗资源整合,让居民能享受到社区医院网上咨询、预约挂号、药品配送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推送机制,并及时将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推送到社区或居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职能单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构建智慧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6.推进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依托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整合建立社区网格化数据采集平台,发挥网格作用,对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完善综合式、集成式、共享式智慧社区数据功能模块,实行定向网格化管理,为社区居民、基层组织和政府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大数据服务和应用。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河东公安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村居)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集社区管理、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于一体的智慧社区(村居)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应用。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
六、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1.6-2021.12)。印发《关于开展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各镇街结合实际选择1个以上社区(村居)开展区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其中九曲街道、芝麻墩街道不少于2个。2021年底前,建成达标智慧(社区)不少于6个。
(二)建设提升阶段(2022.1-2022.12)。以推进试点运行为主要目标,聚焦惠民应用创新,扩大智慧社区(村居)覆盖范围,提升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融合功能,同步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22年底前,建成达标智慧(社区)不少于16个。
(三)示范推广阶段(2023.1-2023.12)。2023年底,全面总结全区智慧社区试点经验成果,持续丰富社区数据资源体系,优化完善数字孪生社区模型,建成一批示范样板,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为全省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供先进经验。2023年底前,建成达标智慧(社区)不少于25个。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慧社区建设是数字河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区直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东区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多部门联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共同责任机制,科学推进智慧社区(村居)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探索多方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各镇街及区直关部门要将智慧社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督办问责,定期通报总结,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智慧社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开展信息采录、信息储存、信息提取、信息应用等环节常态化信息安全评估,严格设备终端安全准入认证,有效排除信息安全隐患,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信息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智慧社区建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附件:1.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区直部门单位名单
2.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