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9/2023-0000057 | 公开目录: | 决策后评估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应对自然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河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的《临沂市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临东政办发〔2023〕9号)(以下简称《预案》)。
一、评估目的
《临沂市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2023年8月2日起施行以来已近2个月,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东政发〔2021〕2号)有关规定要求,现需要对《预案》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
通过评估分析问题所在,能够为后续《预案》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三点:
(一)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以及绩效性为评估内容,对《预案》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评估《预案》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预案》的今后修改完善或废止提供依据;
(三)通过评估总结《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预案》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依据等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冲突。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的政策、措施是否具有必要性、可行性、适当性,是否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3.协调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与其他相关文件和政策的内容与精神是否冲突,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协调。
4.操作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规定的举措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有效解决具体问题,救助措施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行。
5.完善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设定的制度是否完备,配套制度是否健全。
6.绩效性评估。主要评估《预案》的实施情况;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和贯彻落实,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分析,社会公众反映情况等。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三)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23年12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10月下旬)
(1)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评估小组成员由减灾委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研究全流程过程中相关资料。
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制定相关调查资料,拟订报告编制流程。
2.评估实施阶段(11月上旬)
(1)实地考察调研
评估小组将按照评估方法中所设定的调研对象,展开调研工作,对区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召开座谈会
为了广泛的收集对报告的修改意见,评估小组拟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减灾委各单位相关领导、业务科室人员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
3.形成评估报告阶段(12月中旬)
(1)编制评估材料
汇总前期调整事项征求及调研成果,查阅相关资料,编制后评估报告,并由区河东区应急局组织初审。
(2)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审核结束后,形成最终评估成果后,报送河东区人民政府并完成评估。
三、评估结果
在经过评估工作之后,现将《预案》的评估结果呈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合法性评估。经评估《预案》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依据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不冲突。
2.合理性评估。经评估《预案》的政策、措施具有必要性、可行性、适当性,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3.协调性评估。经评估《预案》与其他相关文件和政策的内容与精神不冲突,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协调。
4.操作性评估。经评估《预案》规定的举措具有可行性,有效解决具体问题,救助措施高效、便民,程序正当、简便、易行。
5.完善性评估。经评估《预案》设定的制度完备,配套制度健全。
6.绩效性评估。经评估《预案》的实施情况;政策得到普遍遵循和贯彻落实,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分析,社会公众反映情况等。
评估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向预案所涉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评估意见,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汇总,对反馈的有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
评估结论:由区人民政府及时发布实施,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该规划。
四、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加强对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贯彻执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品质河东”建设创造安全环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