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8/2022-0000387 公开目录: 草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20 发布机构: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区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0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监督管理办法,适当扩大区属企业经营自主权,规范融资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细致、全面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国资委相关国企监管文件,制定了《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6部分、17条内容,主要包含:区政府审批事项、区财政局审批事项、区财政局备案事项和严格禁止事项等。

(一)根据事项分级审批管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融资计划,企业重组破产等,企业发行债券、5000万元以上融资,300万元资产转让、处置等重大事项由区政府审批。其他事项根据管理审批权限由区财政局审批或备案。

(二)重大事项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监管企业重组整合、债权发行、融资、股权转让、大额资产处置,适当提高融资事项额度,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三)设置重大事项内审小组。为防范经营风险,区财政局成立内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局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对于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经内审小组通过后,需要区财政局批复的,财政局及时进行批复;需要区政府批准的,内审小组通过后,提出审核意见,由区属国企提报区政府审批。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