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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081500
负责人姓名 李磊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正阳路交汇处西北180米
机构职能

(一)承担依法履行全区所有土地、矿产、地下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拟定全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辅助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全民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评估、回收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的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的服务工作。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承担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的服务工作。承担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的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参与拟定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恢复治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矿产资源的勘查、勘探、储备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全区地质环境专业监测及汛期预警预报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事务性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能性评估任务和技术协调服务工作。

(六)承担地热水资源调查及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的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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