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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妇幼保健院(挂河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
联系方式 0539-7117766
负责人姓名 马宝华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河东区人民大街766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群众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二)承担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和落实工作。

(三)承担对全区妇幼卫生服务的督导、质控、考核与评价的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的辅助性工作。

(五)负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六)承担青春期、婚前和孕前、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与服务工作。承担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业务指导工作。

(七)承担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与服务。承担对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八)承担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研究和实施的辅助性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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