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 正文
仲裁室
联系方式 0539-8388815
负责人姓名 孙秀娟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机构职能

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业务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争议案件。承担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调查勘验、调解、合议以及调解书、裁决书的制作工作。负责集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负责仲裁建议书的制作。承担仲裁与司法衔接、跟踪执行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