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0539-2932619、0539-2932617、 0539-2932778 | ||
负责人姓名 | 厉彦玉、刘中伟 | ||
办公时间 |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金安路交汇处西50米 | ||
办公地址 | 8:30-12:00,14:00-17:30(夏季) 8:30-12:00,13:30-17:00(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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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协助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监督检查。负责归口管理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