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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8/2023-0000013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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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财务人事股、党建工作股牌子)。联系电话0539-8387019 负责文电、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仓库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上级来文来电登记、传阅与保管。负责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中心零星物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管。管理机关餐厅服务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有关经费预决算编制及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项经费的核算及管理。负责中心的社会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物业管理股(挂园林绿化服务股牌子)。联系电话0539-2932163 承担区行政中心、区政务大厦、区综治中心、区综合档案馆、区人武部等集中办公区域的治安保卫、卫生保洁、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承担基础配套项目工程基建、日常维护、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等工作,水、电、暖的安装、运行、改造和供应工作;管理物业服务公司。

()房地产服务股(挂公共机构节能股牌子)。联系电话0539-8387077 承担全区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工作。承担区级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与服务工 作。配合做好区级机关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区级干部住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 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区行政中心、区政务大厦、区综治中心、区综合档案馆、区人武部等办公区域节能减排监控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

()公务用车服务股。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 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调剂、更新及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用车保障工作。

()公务接待服务股(挂会议服务股牌子)。配合做好公务接待,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场所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室日常服务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工 作,承担区级大型会议及其他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六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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