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内设机构 > 正文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0/2021-0000145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9-09 发布日期: 2024-09-09
发布机构: 河东区住建局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科室的岗位目标责任,切实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经研究,现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办公室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根据领导要求撰制会议纪要,并协助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决定事项;负责综合性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住建局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材料和机关公文的收进、登记、分文、批办、催办、查办以及重要文件的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局机关印鉴管理;负责局信息、宣传、舆情、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局文件、有关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申报、购买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租车工作;负责节假日和日常值班工作安排;围绕我局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人大、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二、档案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负责档案的保管和保护;负责档案的利用和服务;负责监督和指导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培训活动;负责档案移交和上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登记、考核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调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收款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等代扣代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镇化办公室(挂监察室、12345热线、政策法规)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对重点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做好区委巡察及整改工作

负责信访、维稳、12345 热线受理工作,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办理回复。

负责机关考勤工作;负责局各项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和情况调度;负责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审计。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进入区政务大厅(以下简称进厅)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进厅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制定;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领域行政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科:参与拟订全区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含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村庄风貌提升、中心村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农村建设图集推广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抓好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包括年报、村庄建设统计)负责指导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建工作科: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机关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工作;督促各支部履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测评;负责机关各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党费的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会(妇委会):负责抓好工会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负责抓好妇委会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负责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等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住房保障中心:

(一)住房保障室(挂综合室、老旧小区改造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相关部门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住房保障行业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初审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征收服务室:承担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服务工作;制定全区年度征收项目计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国有土地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室(挂红色物业室):参与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规定,并做好实施服务工作。承担全区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辅助工作和行业指导,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开展物业服务人信用等级评价,定期对信用等级情况进行公示;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划分登记、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维修资金监管室:负责指导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收缴、使用和监督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室(挂市场开发室):承担房地产开发工作。承担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服务和全区房屋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一)市政建设室(挂综合室、发展规划室):贯彻执行公用事业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市政事业、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事业、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城市道路、桥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污水、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雕塑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用事业室(挂供热室):负责全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城市供水、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热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集中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规范和评价供热行业经营服务的服务保障。统筹全区热源利用和供热管网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室: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方面的辅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质量安全室: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区住建领域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检测行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等方面的技术支撑;承担抗震设防、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标准设计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室:配合指导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筑市场室:承担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辅导工作承担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企业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方面的辅导工作。承担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进入我区建筑市场企业管理的辅导工作承担商混站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清欠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辅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室:承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辅助工作,承担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认定、推广和应用的辅助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辅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