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1/2021-0000117 公开目录: 临东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1-07-10 发布日期: 2021-07-1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1〕14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河东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临东政办字〔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明确河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文件下载
    word下载 pdf下载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