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1/2021-0000057 | 公开目录: | 临东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办字〔2021〕3 号 |
临东政办字〔2021〕3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河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李 波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周 迎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何兆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专职副主任:李振波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总督学
委 员:褚言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蒋圣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久强区委编办副主任
孙国刚团区委副书记
续顺宝区科协副主席
韩学辉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张霞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宋玮区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正平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明秀区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清桩区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王鹏飞区审计局副局长
法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沈洪图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廷启河东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士全河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杜学强市经开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巡大队大队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等。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附件: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审议全区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监督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等。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指导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管理,指导和调研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区委宣传部: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和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区委编办:检查、指导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团区委:指导教育系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
区科协:负责中小学科技教育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区教育和体育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经费,实施学校基础建设。
区发展改革局:将教育事业发展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各行业专项规划,将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各行业专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
区财政局:研究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对教育督导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教育系统引进人才,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推进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区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及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校舍危房改造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区审计局:对教育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民办教育的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管理督查。
河东区税务局: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按时划拨教育部门管理使用。
河东公安分局、市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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