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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529 公开目录: 临东政字
成文日期: 2022-11-15 发布日期: 2022-11-16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东政字〔2022〕8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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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字〔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沂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为深入实施品质河东发展战略、加速向现代化强区进军提供坚实支撑。到2025年,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城乡、区域、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科普主体多元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二、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鼓励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认真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深入实施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等行动,把科普和科学素质教育融入到中小学课后辅导中,培育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配备向农村倾斜。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举办青少年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等活动,搭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平台。抓实预防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和肥胖等健康科普教育活动。(区教体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科学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无人机、数字科技教育、科普巡展进校园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注重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新科技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科学教师培训力度,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100余人次以上。(区教体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开展现代高素质农民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1800人次以上。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临沂市选拔赛、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提升革命老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关政策,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深入推进“智惠乡村”品牌建设,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省、市、区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科普社区(村)、科普教育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鼓励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农科驿站、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共同体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典型做法,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开展河东区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推荐有关单位、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加快推动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家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打造技能人才成长舞台。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提高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区教体局、区人社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职业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举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突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工人的培养,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优化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科协、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积极推动《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老科技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定落地实施,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区委老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作用,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发挥老科协、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作用,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科学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区委党校教学计划,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和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提高科学履职水平。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和河东凤凰讲坛等阵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支持和指导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建设科技资源科普成果转化基地。加强大众传媒、专业科普组织等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学会科普品牌建设计划。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科协、各职业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河东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科普创作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赛事活动,征集遴选奖励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数字和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在河东区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科学常识宣传教育。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发挥好河东首发客户端等网络媒体作用,实现科普宣传手段与传播载体的多元化。(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构建具有河东特色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协同发展。积极推进河东区科技馆规划建设。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生命科学馆”“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等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支持各镇(街道)建设一批高标准社区(村)科普馆(科普服务中心),着力打造1处以上功能完备、常设展厅100㎡以上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普场馆。加强中小学校园科技馆等建设力度,深化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功能,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科协、各职业院校、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全国和省市区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区域内建设提升3处以上高标准户外开放性科普设施。(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河东消防救援大队、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加强部门之间、媒体之间沟通协作,建设应急科普资源库,开展各类应急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开展“科普同心、协作抗疫”应急防疫科普行动。(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河东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开展全域科普行动。推动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发展科技场馆、科普基地、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动员具备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普志愿服务队伍,提升河东区科普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科协、各职业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及提升行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全国科普日等系列科普品牌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化科普工作链条。举办科学讲堂、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重点活动,推进科普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河东消防救援大队、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负责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夯实政策保障。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实施,完善我区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区内外科普工作交流合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2023—2024年,着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做好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重点推动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适应。2025年,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对“十四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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