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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848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30 发布日期: 2023-09-30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媒体解读: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关于《河东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9-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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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临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结合河东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区《河东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对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全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预警,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重要作用。

一、《预案》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叠加,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最显著的特征是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破坏。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会立即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舆情发布等每一个处置环节都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具体的文件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临沂市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二、《预案》的意义和考虑

《预案》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现实需要,是防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的迫切需要,填补了我区当前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依据的空白,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等级及防范措施、响应措施等级及应急保障工作等,对提升科学预警、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律手段,对维护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预案》的实施,明确了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政府对突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及其此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抢险救援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

三、《预案》的等级

《预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0人(含)以上,或者10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泄漏,对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者威胁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泄漏,对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或者威胁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道路交通事故。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泄漏,对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人(含)以上3人以下,或者10人(不含)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爆炸、燃烧、泄漏,对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一般危害或者威胁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公共秩序造成一般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预案》明确了哪些重点政策措施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事故发生地镇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立7个应急工作组,每组分别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的职责。在《预案》中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细化应急处置措施。《预案》从预防预警到应急响应,从后期处理到应急保障,从应急工作宣传、培训和演练到预案管理、解释、施行等,每一步都进行细化。

完善了应急处置程序。《预案》中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运转高效、依法规范,安全第一、防范到位,强化预防、平战结合。五个方面进行安排和部署,细化了各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部署和具体落实,检验了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河东融媒记者:杨璐瑶

媒体来源:河东首发APP

咨询电话:0539-8382196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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