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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1/2020-0000127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02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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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解决装饰装修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加快推进全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2018年,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被列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成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35个试点城市之一。作为建筑垃圾分类之一的装饰装修垃圾是目前全市面临管理难点,而我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又成为全市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六部分,提出了我区加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1.《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镇街、社区为主的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规划引导,系统推进,科学布局规划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存放点建设,依托全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形成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装饰装修垃圾新体系。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

2.《实施方案》提出了分类标准,根据装饰装修垃圾用途划分为直接回收利用类、再利用类和有害垃圾类3 大类。根据材质,细分为 9 大类:废纸箱、废金属、废塑料、废木板块、混凝土块、轻质砖石、废保温材料、废石膏材料及其他垃圾等。提出了审批流程,由小区(社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填写装饰装修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明确运输公司、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处置场所,其中运输车辆必须在市城市管理局备案,运输路线由公安交警部门审核批准,处置场所需为具备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

3.为确保总体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方案》从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标准和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实施方案》立足我区实际,对老旧小区(社区)和商业综合体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阶段性任务和推进步骤。根据城区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现状,分为A、B、C 三个不同的类别。A 类为方案实施后新交房的小区(社区)和商业综合体;B 类为已交房处于集中装修阶段的小区(社区)和正在招商的商业综合体;C 类为老旧小区(社区)和已运行商业综合体。2020 年 10 月底前,A、B 类小区(社区)和商业综合体实现所有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除建成区九曲、芝麻墩两个街道外,其余 9 个镇街各完成一处新建小区(社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工作。2021 年底前,C 类小区(社区)和已运行商业综合体实现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

二是《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各镇街是实施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做好辖区内小区(社区)、商业综合体的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和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的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制定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公安交警、住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和税务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三是《实施方案》强调了组织保障方面,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全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财政部门将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分期分批创建高标准的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示范小区(村居)、示范处理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知识,并将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纳入全区环境卫生综合考核。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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