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1/2020-0000093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为促进全区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规范化运行,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河东区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村村响”系统的传输播出秩序,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市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启动以来,我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区镇村三级“村村响”广播“一张网”一、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行政村和自然村全覆盖。该工程建设已经第三方验收合格,整体工作全市靠前。“村村响”系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政策法规宣传、农村信息传播以及预警讯息发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同时,该系统目前也存在着管理运行不规范,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的问题。《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村村响”系统的统筹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镇街、村居三级分级管理与维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暂行办法》要求,各级责任单位要保障全区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的正常播出传输秩序,确保“村村响”系统正常播出;各级播出传输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有关法规,严禁播出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破坏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设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该《暂行办法》旨在明确区、镇街、村居村居三级分级管理与运行职责,为保障“村村响”系统正常安全播出提供制度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