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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1/2019-0000227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河东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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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河东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六部门将合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为期三个月,到2019年春节前取得明显进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清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法主体,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这场硬仗,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千方百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改善2019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区农村食品消费环境,河东区按照《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要求,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提出了河东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方案》明确,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端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移送一批违法案件,查办一批大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2.《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于2018年12月下旬启动,至2019年1月上旬为集中整治阶段。整治对象为全区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集市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整治重点突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品类。整治行动将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坚决收缴、及时销毁。同时,畅通消费环节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假冒名牌或者“傍名牌”、恶意抢注模仿高知名度商标等违法行为。

3.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等专项行动。以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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