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1-0000124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2号)要求,全面推行以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县区、乡镇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三、工作内容
构建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动“路长制+乡村振兴”、“路长制+全域旅游”、“路长制+环境保护”、“路长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路长制+为民服务”,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致富路”、全域旅游“景观路”、环保生态“绿色公路”、社会治安“平安路”、为民服务“连心路”。
全区公路列养率保持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线公路路面优良率达90%以上,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发展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措施机制
1、出台《河东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区政府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分局。镇(街)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2、分级设立路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路长,区级路长由包镇街区级领导担任,每条国省道、县道分别由一个区直单位包保,镇级路长由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3、建立“路长制+”专项工作经费。区财政2022年列支预算3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作为“路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信息平台建设等支出;2022年以后,每年度视实际情况进行增(减)预算,用于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维护、“路长制+”公示牌维修补设等工作。
五、督导考核
将“路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全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建立完善相关绩效考核制度,对全区11个镇街“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1次综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差异化补助日常养护资金的依据,年度考核排前三名的,年度养护资金上浮10%;年度考核排后三名的,年度养护资金下浮 10%;其他镇街按正常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