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卫生类)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9月13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0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0年河东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http://www.hedong.gov.cn/xw/tzgg.htm)。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9月13日(星期日)早晨6:30前到河东区卫生健康局楼前(河东区智圣路与桃园路交汇)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00元(现金),同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9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