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宣传工作,河东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热爱宣传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以本科学历应聘)等相关专业,新闻学、传播学(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等相关专业,具备较高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戒毒隔离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周一) ----2020年9月1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应聘人员需先到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河东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附件1)、《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附件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报名材料做成电子版扫描上传至邮箱:zhongguoyunhe@163.com。(邮箱受理资料投递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提报完资料后必须致电0539-8031166或13355028687确认,未经电话确认报名无效。根据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时间的先后顺序,报满60名为止,超出数量范围的人员不能参加笔试面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另行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科目:新闻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并派遣至区委宣传部工作。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河东区政府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39)8031166 (法定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39) 2932226 (法定工作时间)
附件1:河东区委宣传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河东区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