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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河东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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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2020年河东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河东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2020年河东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0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为主线,以集体用餐、网络订餐和“三小”(小餐饮、小饭桌、鲜奶吧)治理为重点,在日常监管、量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保障、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围绕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严控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制定详细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科所联动等方式,对全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和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情况、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人员培训、环境卫生等内容。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被检查单位开展量化等级评定,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和餐饮聚集区餐饮单位,在对学校食堂进行季度检查的同时,对学校周边的小型餐饮单位和小餐饮店进行检查。全年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2.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对全区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学生小饭桌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除符合普通餐饮单位的规范要求外,重点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月度自查、食品留样、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校领导陪餐等情况。第四季度安排对学校食堂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当地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对全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的核验工作。到2020年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

3.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区养老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除符合普通餐饮单位的规范要求外,重点规范养老机构食品进货查验、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留样等情况;夏季组织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体食堂证照资质、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安全自查等内容。

4.开展重点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单位以及示范街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5.开展食安城市复审迎查准备工作。首先打造部分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协助各市场监管所在各镇(街、区)、各经营业态至少打造1-2家样板店,以样板店为模板进行复制,以点到面,带动整个餐饮业整体提升,为食安城市复审迎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6深入开展餐饮环节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深入抓好餐饮环节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好“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和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等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提升全区“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数量和实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的学校食堂数量。

7,继续深入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公示等义务,规范网络订餐交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对网络订餐餐饮实体店进行集中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开展网络订餐餐饮食品专项抽检,净化网络订餐食品市场。

8.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山东省“三小”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小餐饮综合治理,加强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登记证,2020年小餐饮登记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按照“亮证经管、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圆满完成“三小”规范提升三年规划,不断巩固小餐饮治理成果。

9.扎实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以“两会”、中高考等重要节会为节点,按照区政府及市局的统一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完善记录文书等,做到事前审核、督查、整改,事中全程监控检查和事后总结归档,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其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区局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安排实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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