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切实加强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现状,制定《2019年度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请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计划安排,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有序开展。
一、科学评价,做好企业分级分类工作
依据《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对各自监管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确定风险等级,即A、B、C、D四级。
二、精心组织,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和监管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按照《意见》确定,原则上,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评定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可以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的静态风险分值确定,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不少于1次。食品小作坊的检查名单由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登记情况自行制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检查按照计划实施
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加大检查力度,对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内容,按照监管计划和检查频次要求进行检查,每一次监督检查都要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强化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于停产的企业要做好现场检查影像资料的留存并要求企业写出停产说明。监督检查记
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纳入该企业的信用监管档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附件:2019年度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临沂市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