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硕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型材挤压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宏硕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型材挤压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河东区汤河镇,格力大道东侧、东李湖村西侧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158268万元,占地面积249441m2。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挤压一车间及其配套设施,以外购铝合金圆铸锭为主要原料,年产轻量化铝合金挤压型材4万t;二期工程建设熔铸车间和挤压二车间及其配套设施,熔铸车间以回收报废挂车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原料,年产铝合金圆铸锭13万t,作为厂内挤压生产线原料,挤压二车间年产轻量化铝合金挤压型材4万t。项目全部达产后,铝合金圆铸锭产能13万t/a、轻量化铝合金挤压型材产能8万t/a。
项目位于新成立的河东区新材料装备产业园,该园区规划范围东至村道,南至规划凤安路,西至格力大道,北邻管家岭村,规划总用地面积140.38公顷,产业发展以轻量化铝合金加工等新材料装备制造业为主,现代物流业、轻工业为辅。目前该园区正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Qu90xLwK0HUcK1CAYNvSmA,提取码:fh58,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宏硕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山东宏硕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3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https://pan.baidu.com/s/1Qu90xLwK0HUcK1CAYNvSmA,提取码: fh58。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13021529739;邮箱:13021529739@163.com
建设单位地址:临沂河东区汤河镇,格力大道东侧、东李湖村西侧
环评单位联系人:杨工,电话:0531-81795815转8018;邮箱:jn1608@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2.22~2024.3.6)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宏硕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