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临沂菱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我中心先行支付你公司职工王庆庆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806292.80元。因采取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相关人员,现我中心依法公告送达《临沂市河东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要求你公司自收到追偿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由我中心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806292.80元划入指定账户(账号:37001826601050001019,户名:临沂市河东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开户银行:建行临沂河东支行)。逾期你公司未按期偿还,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我中心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河东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