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季禁毒铲毒工作,强化毒品源头管控,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八湖镇派出所经过缜密研判,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行政处罚1人。
八湖镇派出所民警在东南角村巡逻时,发现该村村民张某雷门口西侧花池内有种植的非法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当即将种植的15株罂粟全部铲除,并将张某雷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民警耐心地向他普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张某雷对自己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绝不会再种植。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雷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八湖镇派出所将持续加大检查和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并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贩卖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内罂粟等毒品原植物零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