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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法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四)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因此,排污单位对企业噪声自行监测的频次要求是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