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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省内临时跨市就医人员是否需要备案?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4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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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就医人员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政策内费用个人先自付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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