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主要内容: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进行奖补: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应属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并符合数字农业、智能制造业、智慧商贸、电子商务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方向。有合法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每个市级示范经济园区给予20万元的奖补。
二、政策主管部门: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三、政策来源:《临沂市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临数字〔2021〕16号)
四、支持方式:资金奖补
五、资金来源:市直信息化建设资金
六、组织程序:由市大数据局对组织申报园区进行评审,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情况下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