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评打捆审批?
环评打捆审批即同类型多个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编制一个环评文件,审批部门一次性完成现场踏勘及技术评估,出具一个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均为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承担各自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进行环评打捆审批?
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具体条件是什么?
产业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需要符合的条件:
①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③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或溶剂油墨或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在打捆后的总和应小于10吨。
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符合的条件: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②位于临沂市范围内且项目类型相同。
环评“打捆”特点和优势
多个项目“打捆”编制1个环评文件,一次性完成现场踏勘及技术评估,大幅度简化小微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环评编制过程,缩短编制时间,压缩环评审批时限,降低小微企业环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