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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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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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