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为是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享受全额财政贴息和还款宽限期,无需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生都应该了解基本的个人征信知识和金融常识,熟悉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具备按时履约的意识。并注意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尤其是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
如果发生休学或者升学攻读更高学位等情况的,需要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申请变更,未申请的或者申请未获通过的,将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毕业学年应该按照要求,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确认个人贷款信息和新的联系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还款一次,学生个人应承担的贷款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20日),借款学生应主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金额并还款。
关于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贷款发放以后,借款学生随时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提前还款。一般直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助提交还款申请即可。可以一次性偿还一份或者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本息。也可以仅偿还部分本金,部分本金还款必须是500元以上,且为100元整数倍的金额。
一般情况下,正常还款状态的合同,随时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申请时间不同,只是会影响利息结算的日期。提前还款申请当月账期有效,因此提交申请后,应尽快进行还款。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POS机进行还款。
关于助学贷款的逾期还款。如果是不小心忘记还款时间,导致贷款逾期的。应尽快将足额的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或者在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可以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功能或者通过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进行逾期还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