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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区政府指南

河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12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河东区人民政府及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区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区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区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河东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河东区人民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共同构成河东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组配分类体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索取号和关键词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机构、发布日期等内容。

1.名称(标题):名称(标题)是指政府信息的标题。

2.索引号:索引号是一组22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hedongquhdqzf/2025-0000099

3.发文机构:发文机构是指该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4.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是指该政府信息发布的时间。

(四)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网址为:http://www.hedong.gov.cn);同时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

公众可登录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河东区政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搜索,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河东区人民政府公报》为季刊,刊登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和人事任免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市民可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fdzdgknr/zwgkbzjz/ptjs/zfgb1/sy.htm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采用免费赠阅的发行方式,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务公开查阅点(体验区)、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公报赠阅点,公众可根据需求到相应赠阅点取阅;向部分综合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提供纸质版,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1)区图书馆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公街1号政务大厦1楼

联系方式:0539-2932302

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天9:00-17:00

(2)河东区档案馆

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档案馆一楼档案利用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539-8384331

开放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3)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北京东路与启航路交汇东南角河东区市民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0539-8822601

查阅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3.微信公众号:“中国河东”(微信号:hdqrmzf)

4.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电视、河东首发APP等向社会发布。

5.政务公开查阅场所

公众可到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以及各镇(街道)和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或者政务公开栏等进行查阅。

(1)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北京东路与启航路交汇东南角河东区市民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0539-8822601;查阅服务时间

查阅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2)河东区档案馆

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档案馆一楼档案利用服务中心

查档电话:0539-8384331

查阅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五)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各镇(街道)政府信息或者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各镇(街道)或者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各镇(街道)或者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各镇(街道)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509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82015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办公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8382015

邮政编码:276034

3.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我要申请填写《临沂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链接为:http://www.hedong.gov.cn/zfxxgk21/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796。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管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处理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申请流程图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509办公室

邮政编码:276034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82015;传真:0539-8381937

电子信箱:hdqzwgkbgs@ly.shandong.cn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727092

传真:0539-8315500

电子信箱:lysxxgk@ly.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河东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276034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82015;传真:0539-8381937

电子信箱:hdqzwgkbgs@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京路8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28114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276034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089000

传真:0539-8089020

电子邮箱:hdqfyzzc@163.com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东路与温泉路交汇西北角

邮政编码:276034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08771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276034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089000

传真:0539-8089020

电子邮箱:hdqfyzzc@163.com

本指南将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