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1-0000148 | 公开目录: | 统计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我局现已建立健全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流程和标准,公布了医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行政处罚相关制度。因我局监管稽核岗位上无医保行政执法人员,无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现我局对医药机构监管主要采取协议管理,依据《临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长期》、《临沂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河东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开展基金稽核。
特此说明。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