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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9/2023-0000268 公开目录: 职业培训
成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河东区人社局
【培训预告:第二季度第二期】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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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有关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公益性岗位岗前培训。

二、对象范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三、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爱国教育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和村容保洁培训等。

四、培训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两天时间。

五、培训课时:共计培训15课时。

六、培训地点:授课地点设在各街道党建可视化平台会议室,培训地点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学员分布情况使用已上报的“党建可视化信息平台会议室”。

七、补贴标准:15课时200元。

八、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群体身份材料等。

九、报名地点及方式:各乡镇(街道)人社所,现场报名。

十、咨询科室: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十一、咨询电话:0539-2109729。

十二、培训其他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学员提前2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做好授课准备,并全面做好培训人员的管理、学习纪律、考勤签到、影像资料留存、培训后的考务组织等工作。签到表要由学员本人签字,本人不会写字的,由他人代签并注明“(代签)”字样,本人按手印。每课时留存不少于10分钟的视频资料和3张现场照片,存档备案。培训结束后,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培训补贴申请等资料报送河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鉴定科。

2、各乡镇(街道)要协同确定的培训学校,为每名参训人员配备一件马甲,并安排好两天的午餐,提前制作考试试题,全部课程结束后,统一组织现场考试,并完成阅卷、发证等工作。

3、各乡镇(街道)每个培训点配置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协助培训学校做好现场管理、考勤签到和培训影像资料留存等工作。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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