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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08-02
发布日期: 2024-08-0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办字〔202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编制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按时高质量完成。区司法局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区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河东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河东区实施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区科学技术局)

3.河东区“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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