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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 临东政字〔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07-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字〔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1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其中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到期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失效日期

1

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临东政办发〔2021〕24号

HDDR-2021-002003

2024年12月31日

2

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临东政办发〔2021〕25号

HDDR-2021-002004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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